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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尊老道德观念弱化的原因及其它_在线论文查询


    老年人作为一个“社会弱势群体”,早已被纳入到社会学者和经济学者的研究视野中。目前,从各个方面看,我国农村老年人的生活状况总体上不容乐观,农村传统的尊老道德观念趋向弱化,甚至有虐待老人的现象,少部分老年人生活难以维继,前景令人担忧。本文试图从社会学和伦理学的契合点来观察研究农村尊老道德观念弱化的原因,为此笔者对江西李村和江苏施村进行了社会调查。
    一、两村老年人的生活状况比较
    江西李村是地处革命老区井冈山边上的一个偏僻的小山村,村庄历史将近600年,全村只有一个姓:李。村里有一个总祠堂,族产(族田20亩,族山500亩),每个自然村都有自己的祠堂和族产。全村有族长,各自然村有支族长,各支族又有房长。江苏施村也有530年的历史,是个杂姓村,施姓人口占全村人口的60%。施村地处苏北平原,是镇政府所在地,距县城10里地,204国道横贯,交通网密集,是个城郊型村庄。下面是两村老年人的生活状况比较:
    1.收入来源与赡养状况的比较表1说明农村老年人的收入来源占第一位的是劳动收入,施村高于李村近10%;占第二位的是子女供给,李村高于施村近20%。农村老年人年龄越大,劳动能力就越弱,劳动的收入自然就减少。一旦丧失劳动能力,倘若子女供给量不增加,甚至没有供给,他们的生活就成了严重问题,这种情况在施村表现得尤为严重,子女供给父母的只占10.8%。
    老年人的赡养状况与收入来源虽有联系,但又不完全一样。表2说明两村老年人的赡养占第一位的是靠子女,其次是劳动收入。表明农村老年人主要是靠子女赡养,以家庭养老为主,以自养为辅,反映出农村老年人对子女的依赖性是很强的。但施村的老年人靠子女赡养的百分点比李村低了17个,还有近1/3的老年人靠自己的劳动来养活自己。
    2.两村尊老、养老的情况比较
    李村是一个有着历史传统的村庄,解放前,子女若对老人忤逆不孝,老人会到祠堂去敲鼓告状,不孝子会被抓到祠堂进行杖责,同时家中还要被杀掉一头猪分给全村人,这是从肉体上、经济上给予惩罚。直至他的父母亲自为他求情,才被饶恕。在这里尊老道德传统得以保存并延续下来,宗族和家族起了很大的作用。解放后,虽然对不孝子惩处的族规被废除,但尊老养老的道德风俗得以流传下来,整个李村的尊老养老的现象比较好。因为是一个姓,出现不尊老的事,大家都会帮助教育。
    然而在施村情况就比较糟糕。据笔者调查,施村就父母和子代写论文女之间的矛盾找村干部解决的每年多达20多起,这比李村的每年五、六起要高得多。村中有近10位老人长期遭受子女,尤其是儿媳的虐待,生活没着落,而这些老人少则有两个儿子,多则四、五个儿子。如果有几个儿子就会相互推诱,把老人当皮球踢。故而老人们宁愿跟儿女分开过,他们不愿意看儿女的脸色过日子。
    3.年轻人对老年人的态度与老年人的自我满足程度
    在李村当笔者问及村中有无子女忤逆不孝、婆媳吵架时,几乎所有的被问者都回答说很少有这种情况,家中也有矛盾,但多是夫妻之间吵嘴,而儿、媳跟父母顶嘴的事少有,每个人都认为应当孝敬父母。在施村问及此事时,均说不孝现象较为普遍。
    李村老年人对子女在经济供养和生活照料方面满意的占42%,一般的占35%,不满意的占21%,很不满意的占2%。施村对子女照顾满意的占5%,一般的占20%,不满意的占40%,很不满意的占35%。当问及子女对他们照顾到何种程度就满意时,李村的老人对物质生活的要求倒不是太高,主要是精神生活上要求比较高。他们对于精神赡养颇多怨言,表现出失落感和孤独感。施村的老人们要求则比较低,他们对子女既不满又无奈,子女能给些零花钱,能基本解决生活问题,媳妇们不给他们脸色看,不指桑骂槐就很满足了。
    二、农村尊老道德观念弱化的原因辨析
    改革开放后,农村实行承包制,由于土地按照劳力和人口的标准分包,成人子女作为家庭主要劳动力往往比父母分得更多份额的土地。从80年代中期开始,随着就业机会的增多,大批村民外出打工经商,他们的个人经济收入大大提高。在李村,一个有着手艺的老人的年收入也就500元左右,而其子女外出打工的年收入是2000多元。至90年代,这种差距进一步扩大,年轻人往往成为家庭财富的主要创造者。由于个人收入的大幅度提高,大部分年轻人对父辈的房产已不当回事。随着工业化的开展,老人的技能经验大多过时,而他们的社会关系网络则无论在规模上还是实际效用上都远远不及其子女的关系网。于是年轻一代的资源劣势变成资源优势。这在施村表现则更为明显,是李村青年无法比的。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的重大变革,对公民的个体价值给予了多方面的承认,并从道义上肯定了追求幸福的合理性。个体价值的确立,动摇了传统家庭伦理的基础,于是老人在家庭中的权威地位全面动摇。老人不仅失去了家庭财产的支配权,也失去了对于女的人身控制权。在社会就业机会日益增多的情况下,年轻人无须父母同意便自找出路,没有人能阻止他们;在择偶方面,随着年轻人交往圈子的扩大,自由恋爱成为主流,“这种事由不得父母,自己说了算”,这是施村年轻人的话。
    上述情况表明维系老人权威的经济、社会基础已基本瓦解,然而李村老人在家庭中的权威并没有完全地被削弱。这主要得益于传统的家庭伦理仍在发挥作用。而传统家庭伦理之所以被沿袭下来,除了道德伦理具有历史继承性的特征外,还有以下两方面的原因:首先从制度因素看,建国后尽管旧有的法律制度和族规家法已被废除,但新的法律条文过于粗略,而相关的村规民约没有完善,新的家庭伦理由于缺乏制度上的保障也就无法得到有效的确立。这必然导致传统的家庭伦理被继续沿用;其次,“家国同构”的社会结构虽已改变,但群体价值观念并未消失,体现在家庭伦理上,那就是家庭群体价值是家庭伦理价值的主体和来源。为了家庭整体利益,作为家庭代表的家长(老人),对家庭各种资源(包括人力资源)的权威则被认同。李村传统因素因此也就保持的比较完整,有的虽然只是形式。李村的老人们习惯于用传统的老规矩来解决问题,儿子们对老人击鼓惊动全村人自然感到难堪与恼火,但也不得不提醒自己以后对老人的态度,这表明传统的道德观对他们有一定的约束力,正如C.K.YANG所言:“在传统社会秩序下,(人们)要有超常的勇气和想象力才能成为不孝之子。”而在施村,传统的家庭伦理虽然还是维系和评定家庭人际关系的准则,但其传统道德规范已被打破,正走向失落。传统的对于年轻人不尊老、不养老的行为进行道德评价的社会舆论压力减弱乃至不复存在。人们对婆媳吵架已司空见惯,或者自已也在扮演其中的角色,忤逆不孝之子已没有什么人来处罚他,或指责他。于是一方面,随着个体意识的觉醒和资源优势的凸现,年轻人表现出强烈的自主性和独立性,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下,注意追求个人利益和自我价值的实现,忽视家庭责任;另一方面,由于老人家庭权威的丧失,怀着沉重的失落感和孤独感,在得不到应有的尊重和照顾的情况下,倾向于寻求身份人格的维护和群体价值目标的实现。这种伦理观念和价值取向上的强烈反差,必然会导致家庭代际之间沟通的困难和冲突的增多。
    经过调查,笔者归纳农村尊老道德弱化为以下几点原因:第一,以孝道为核心的传统资源丧失,年轻人(尤其年轻媳妇)尊老养老的道德意识薄弱,甚至根本全无,且家中权力部分的由男性转移到女性,姻亲关系显得比宗亲关系重要起来;第二,缺乏过去那种封建社会国家制度资源、族规家法的有力支持,而现行乡村组织为一级行政组织而非执法机关,对忤逆不孝子女只能教育不能采取强制措施;第三,国家现代化建设所引致的农村社会在政治、经济、文化方面的迅速变迁,使得老人们在技能、经验和社会关系网络方面的资源丧失殆尽,优势转向年轻一代;第四,市场经济的发展,国家对个体价值从道义上予以肯定,构成当前农村社会运作基础的东西,既不是传统文化,也不是政治组织,而是利益,这个现代的强大的异化物,是马克思所分析的货币作为衡量一切魔鬼般的异化力量,可以理解为农村家庭尊老养老趋于恶化的根本原因。
    三、讨论与思考
    通过上面的分析,现在我们想提出几点讨论:
    1.到底如何评价传统,包括宗族。近十几年来,江西李氏以及全国好多地方出现宗族复萌,究其根源是人与人之间难以泯灭的人伦情感。笔者认为宗族这种传统资源的恢复适应了农民的心理需要和心理习惯,并对农村社会稳定起着客观的积极作用。如一族内部农忙时互相帮助,遇到灾难共同抵抗,生老病死过程中互相慰藉、抚恤等(《村民自治要处理好五大关系》章荣君),在本文中则表现在维护传统的尊老道德观念,保持传统的家庭养老功能方面。在维护老人合法权益方面,李村的宗族比起施村来就起着明显的良好作用。但作为封建的“四旧”的一套,人们忌讳谈及宗族。施村所在镇的党务书记不敢苟同重新发扬宗族优点的观点,他认为宗族是封建的一套,是落后的迷信的愚昧的,早被人们抛弃的。如果现在再把宗族等过去封建一套搬出来,势必会引起人们思想上的混乱,带来社会治安、社会秩序等更多的社会问题,负面影响一定远远大于正面影响。他认为要提高老年人的社会地位和生活水平,可以从两方面着手,一是大力加强青年人的传统道德观念教育,同时加大普法宣传力度;二是加强社会福利保障体系建设,如兴修敬老院、老年公寓等。镇党务书记的话固然有道理,但现代青年人受利益驱动,对待老年人的道德水准普遍下降,施村青年人对待老年人的态度足以说明问题。所以我们提出施村老年人在失去传统道德系统支持,又无法得到国家有效的政治支持(村级组织不力)的情况下,在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社会支持系统中,是否保留传统宗族尊老文化的合理内核,恢复重建传统的尊老道德观念,这是值得深思和探讨的问题。
    2.如何建立现代的、制度性的道德体系。目前农村尊老养老方面的问题绝不象有人所说的主要是经济问题,因为改革开放以来绝大多数农户的经济条件都有了很大的改善,这是不争的事实。如上所述,农村尊老的关键在于如何缩小社会转型期两代人在价值取向和伦理观念上的差距,增进代际之间的观念认同和情感沟通。由于农村养老的许多内容极有弹性,尤其精神赡养方面,主要依靠子女的孝心。所以要搞好这项工作,应特别注意新的家庭伦理观念的树立和培育。是否可以汲取传统文化的合理内核,注意培养敬老、养老的家庭美德,积极构建敬老养老的社会观念,是否可以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人口老龄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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角度去考虑。随着农村老年人的生活需求不断提高,是否应当促进物质赡养、精神慰藉和日常照料一体化,促进道德教育制度规范和法律约束一体化。在我国目前农村所出现的厌老、弃老和不养老的现象,从根本上说并不能完全归诸经济因素,还应从思想道德和尊老敬老的文化角度进行思考,努力建立现代制度性的道德体系。
    参考文献
    [1] 姚远《对中国家庭养老弱化的文化诠释》,《社会学》人大复印资料1999年第1期.
    [2] 陈皆明《投资与赡养》,《社会学》人大复印资料1999年第2期.
    [3] 章荣君《村民自治要处理好五大关系》,《社会》1999年第6期.
    [4] 王秩龙《王村调查》,《社会》1999年第7期.
    [5] 梁治平《乡土社会的秩序、公正与权威》,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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