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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诠释学诠释重心的转换及其合理走向_在线论文查询


西方诠释学诠释重心的转换及其合理走向  作者、文本和读者之间的相互关系问题构成了西方诠释学的重要主题。从施莱尔马赫、狄尔泰开始,到海德格尔、伽达默尔,再到后来的哈贝马斯、利科尔以及贝蒂、赫施等,众多的诠释学家们对人类理解和解释过程中作者、文本和读者三者之间的关系展开了耐人寻味的探讨。施莱尔马赫和狄尔泰采取的是一种“作者中心论”的立场;而在海德格尔的引领下,伽达默尔彻底实现了从“作者中心论”向“读者中心论”的诠释学转向;其后,贝蒂和赫施等试图接续和完善“作者中心论”,而利科尔则提出了一种旨在克服“作者中心论”和“读者中心论”对立的“文本中心论”,为诠释学的未来走向作出了有益的探索。
      作者中心论:对作者原意的追求和对读者历史性的消解
  诠释学是作为对《圣经》(以及相关法律文本)的一种诠释技艺发展起来的,其初始的形态即是圣经注释学(Exegese)。早期诠释学的基本目标就是通过对圣经文本(以及相关法律文本)的语义学和考古学之分析,使读者能够领悟其中隐含的上帝的意旨,它努力把自己建构成一种正确解释《圣经》的技术。后来浪漫主义诠释学的早期代表赫尔德(Herder),尽管对历史传统和民族文化的差异导致流传的多种《圣经》文本的意义具有 多元性和相对性这一事实有所察觉,但依然承认在多元的、相对的文本意义背后存在着 “绝对的”神意。
  自从施莱尔马赫突破圣经注释学和法律诠释学的疆域,实现从特殊(局部)诠释学向普遍(一般)诠释学的转向以后,作者、文本和读者及其关系也从狭隘的神的领地走向了广阔的世俗生活本身,诠释学的研究领域大大拓展了。然而,诠释学研究的目标取向却没有根本的改变,它沿袭了特殊(局部)诠释学的思维方式,将诠释学看作是理解和解释的方法论,仍然将引领读者把握文本中呈现的作者原意视作诠释学的基本追求。施莱尔马赫诠释学的基本意旨是“通过受控制的、方法论的思考而把一切异化的以及导致误解的东西——由时间距离、语言用法的变化、词义以及思维模式的变化等引起的误解——排除掉。”[1](P7)
  在作者、文本和读者三者关系的处理上,施莱尔马赫采取了“作者中心论”的立场。据“作者中心论”,文本存在的意义在于表达作者原意,而读者对文本的解读,就是要去把握作者原意,作者原意也因此成为支配整个理解活动的核心。换句话说,作者对自己意图的表达是文本得以产生的初始动力,而对文本中传达的作者原意的把握也是读者理解活动的基本追求目标。文本乃是使作者的意图得以表达并为读者把握的媒介。通过它,作者和读者相互连接,作者对生活的体验及思考得到传承,传统得到接续。在作者、文本和读者的关系中,作者的意图始终起支配作用。
  施莱尔马赫把一般诠释学的理解任务规定为主观地重建客观过程。在他看来,对文本的理解所要达到的,“是在心理上重新体验作品作者的心境与精神状态,由此重建作品的精神世界”。[2](P228)他明确指出:“我们必须想到,被写的东西常常是在不同于解释者生活时期和时代的另一时期和时代里被写的;解释的首要任务不是要按照现代思想去理解古代文本,而是要重新认识作者和他的听众之间的原始关系。”[3](P55-56)这就是说,理解应该奠基在对作者历史性的把握之上。
  那么,如何实现对作者历史性的把握呢?施莱尔马赫在传统的语法解释方法之外,提出了一种新的心理解释方法。在他看来,语法解释的方法是一种“客观的”方法,它往往侧重于昭示文本中文字表面的、一般的含义;而心理解释方法则属于“主观的”方法,它旨在揭示文本背后隐含的作者的生命体验和精神状态。对于理解而言,语法解释固然是必须的和有益的,但其局限性也是明显的。要达到对文本真正的理解,必须进一步采用心理解释方法。
  据施莱尔马赫,读者要把握作者在所创作的文本中表达的原意,就必须通过一种“心理移情”的方法,在心理上进入作者创作文本时所处的社会历史情境,重建文本与它所赖以形成的社会历史情境的联系。所谓“心理移情”,按狄尔泰的分析即是“解释者通 过把他自己的生命性仿佛试验性地置于历史背景之中,从而可能由此暂时强调和加强某 一心理过程,让另一心理过程退后,并从中在自身中引起一种对陌生生命的模仿。”[4 ](P90)可见,据“心理移情”观,读者自身的个体性和历史性不仅无益于理解的展开和 深入,相反,它成了读者实现对文本的正确理解的障碍,成了理解活动中的消极的负面 的因素,成了必须努力克服的东西。所以,“心理移情”实质上就是通过对读者的个体 性和历史性的消解,从心理上重建作者的个体性和历史性。因此,施莱尔马赫强调,“ 解释的重要前提是,我们必须自觉地脱离自己的意识(Gesinnung)而进入作者的意识。 ”[5](P23)
  这种对文本中客观原意的承认以及让诠释学致力于把握文本客观原意的“作者中心论”倾向,在狄尔泰的体验诠释学中得到了进一步的延续。施莱尔马赫的一般诠释学留下了一个疑问:既然文本的读者是一个个性化的存在,而文本的作者也是一个个性化的存在,读者为什么能够借助于“心理移情”来理解文本中灌注的作者意图?狄尔泰从体验诠释学的角度作出了解答。按照狄尔泰的观点,“理解从来不是直接的,它是理解者通过自身对作者心理过程的‘体验’来重建这一过程,以达到对本文的理解。”就是说,“理解者必须首先对本文的创作过程作心理学上的还原,悉心体验,彼此认同,藉此进入作者的视野,才能重建整个创作的心理过程,揭示本文的‘原意’。”[6](P23)而读 者之所以能够借助于“体验”来理解本文,关键在于生命的整体性和共同性。因为归根 到底,体验乃是对生命的一种表达,体验所联接的乃是奔流不息的生命之流,而在生命 之流中,过去、现在和未来是融为一体的。所以,作为个性化存在的读者和作者,也不 过是同一生命的“要素”,他们能够借助于“体验”而沟通起来。
  所以,尽管与施莱尔马赫不同,狄尔泰并没有完全消解读者的个性在理解中的作用,而是将读者的个性与作者的个性一同纳入生命之流中,为理解的发生提供可能,从而在某种程度上为向“读者中心论”的过渡作了铺垫,但就其基本的方面来说,他仍然坚持了“作者中心论”的立场,让体验诠释学的脚步不懈地去追寻文本中的“作者原意”。
  总的来看,诠释学发展中的“作者中心论”为了保证理解的客观性,或者说为了保证对文本中的“作者原意”的把握,几乎完全消解了读者的个性。在“作者中心论”的视域中,读者实际上成了“无个性的”、“无差别的”抽象存在物。
      读者中心论:读者历史性的凸显和作者原意的被遗弃
  海德格尔是诠释学发展史上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读者中心论者”。在海德格尔之前的诠释学基本上属于方法论的领域,而海德格尔通过建立此在诠释学实现了对以往的诠释学和本体论的双重变革。在海德格尔那里,“本体论从根本上被重新界定为对此在之存在的昭示和揭秘。而诠释学,也被重新界定:它不再是一种神学的或哲学的注释的方法论,甚至不是精神科学(人文科学和社会科学)的方法论,而是一种对存在的具体的、特定情境的、历史的、语言的和动态的(适应时间变化的)在此之在的昭示性理解,一种关于在显现中显现出来的事物的初始观念的现象学。”[7]按这种见解,理解不是此在的行为方式,而是此在的存在方式;理解甚至主要不是与追寻文本中隐含的作者原意相关,而是与读者自身的生存状态相关。伴随着这种方法论到本体论的诠释学转向,此在诠释学对诠释过程的关注重心也发生了转移,即从对“作者原意”的关注转向了读者对文本意义的创生,理解不再是读者通过文本把握作者原意的过程,而是读者依据自身的历史性而使文本的意义得以不断创生和流动的过程。伽达默尔认为,“海德格尔不再把此在的历史性作为对它的认知可能性的限制以及对科学客观性理想的威胁,而是以一种积极的方法把它纳入他的本体论疑难之中。”[1](P48)由此我们认为,海德格尔借助于所实现的诠释学本体论转向,实际上已经成为一个“读者中心论者”。
  在海德格尔和黑格尔的双重影响下,伽达默尔建构起了自己的哲学诠释学,推进了“读者中心论”诠释学的系统化发展。
  首先,伽达默尔用奠基于读者历史性的“视界融合”来对抗施莱尔马赫旨在消解读者历史性的“心理移情”。伽达默尔谈到:“我面临一个抉择——应是‘在心理上重建过去的思想’,还是‘把过去的思想融合在自己的思想中’?——我决定反对施莱尔马赫而赞成黑格尔。”[8](P34)如前所述,在施莱尔马赫的“作者中心论”诠释学中,读者的历史性被视为妨碍理解把握作者原意的消极因素,被千方百计地排除在理解之外。而伽达默尔在海德格尔和黑格尔的影响下,对文本解读问题获得了一种崭新的见解。在谈到黑格尔关于精神以一种更高的方式在自身中把握了艺术的真理的思想时,伽达默尔明确指出:“黑格尔在这里说出了一个具有决定性意义的真理,因为历史精神的本质并不在于对过去事物的修复,而是在于与现时生命的思维性沟通。”[9](P221)在他看来,读者对文本的解读并不是一种向作者原意的回溯运动,相反,它是一种借助于文本而实 现的此在的存在方式,因此,问题的关键不在于把握作者的原意或重建作者的思想,而 在于如何在理解中实现过去真理与现时态生命的思维性沟通。理解的过程,实际上是读 者从自己的历史性出发去解读文本,并在与文本的思维性沟通中形成文本意义的过程, 简言之,理解的过程也就是意义的创生过程。由于读者的历时态变化,文本在被解读过 程中获得的意义也处于不断的流动之中。任何文本都是向着读者的历史性敞开和开放的 ,正是在作者和读者这两种视界的不断融合中,文本自身的意义才被创生和更新。所以 ,伽达默尔强调,“本文的意义超越它的作者,这并不只是暂时的,而是永远如此的。 因此,理解就不只是一种复制的行为,而始终是一种创造性的行为。”[9](P380)这样 ,在伽达默尔的哲学诠释学中,理解的中心就从作者以及作者的原意转向了读者以及读 者的历史性,读者及其历史性成了决定文本意义的真正关键。
  其次,伽达默尔通过对读者历史性的重要表现形式——“先入之见”(Vorurteil,或称“偏见”)之合法性的强调,从根本上消解了“心理重建”的可能性,为“读者中心论”进一步提供了依据。在施莱尔马赫和狄尔泰所代表的“作者中心论”那里,读者由于自身的历史性存在而形成的见解,通常被视为阻碍读者理解文本的“偏见”而遭到贬斥。在他们的诠释学中,读者被要求在进入文本的解读时毫无保留地排除自己的历史性和主观见解,以实现对作者原意和思想的客观重建。而伽达默尔认为,“这实际上是历史主义的天真的假定,即以为我们必须置身于当时的时代精神中,我们必须以它的概念和观念,而不是以我们的概念和观念去思考,并以此追寻历史的客观性。”[10](P46)其实,无论是读者与作者之间的时间距离,还是由此带来的读者与作者的不同的历史性,都是一种客观的存在,或者换句话说,是读者所无法彻底摆脱的自身存在方式的一个方面。在他看来,占据读者意识的“先入之见”并不是读者可以自由支配的,也就是说,不是通过所谓的“心理移情”可以加以克服的,实际上在我们的理解活动展开之前,以“传统”的面目出现的“先入之见”已经先在地占有了我们。文本赖以栖身、理解赖以展开的语言,本身就是一种传统的负载物,当读者的理解在语言之中展开时,“先入之见”已经必不可免地渗入其中。当然,传统并非一成不变,“传统并不只是我们继承得来的一种先决条件,而是我们自己把它生产出来的,因为我们理解着传统的进展并参与到传统的进展中去,从而也就靠我们自己进一步规定了传统。”[11]依此而论,不同时代的读者,处于传统之流的不同河段,拥有自身独特的历史性,有着各自独特的“先入之见”,并以此为契机在对文本的新的解读之中推进着传统。伽达默尔主张,“时间距离并不是某种必须被克服的东西。……事实上,重要的问题在于把时间距离看成是理解的一种积极的创造性的可能性。”[9](P381)因为读者和作者之间的时间距离不仅使作者、文本和读者相互区别,而且也使它们相互联接,时间距离因其连接着陌生性和熟悉性两极,因而得以成为历史和读者所生活的时代的中介,成为理解得以发生的条件。同时,时间距离“使得文本逸离了它们赖以形成的那个短暂的情境,在历史中获得了一种普遍的意义,使它们自身所拥有的特殊性上升为普遍性。”[12]进而,这种普遍性又借助于读者对文本的解读而与现时态的存在相连接,产生出文本的创生性意义,所以间距又可以视为意义的生长域。“先入之见”作为主体将文本与现时态存在连接起来的必要条件,作为理解过程得以发生的必要因素,对意义的创生也有着不可或缺的作用。所以,在伽达默尔的诠释学中,“时间距离”和“先入之见”获得了合法的地位。
  伽达默尔在海德格尔此在诠释学的导引下,彻底实现了诠释学从“作者中心论”到“读者中心论”的转变。在这里,理解活动的中心从作者转向了读者,以往被认为危害理解的“时间距离”、读者的“历史性”和“先入之见”等要素,堂而皇之地栖身于理解过程,并成为决定文本意义的关键。甚至理解本身也不再被视为把握作者原意的认知方式,而成了读者自身的存在方式。
      文本中心论:走出“作者中心论”和“读者中心论”的困境
  当代法国诠释学家利科尔在对先前诠释学进行历史反思的基础上,建构了富于建设性的“文本中心论”诠释学——文本诠释学。
  他提出,在从局部诠释学到一般诠释学的演进历程中,无论是施莱尔马赫还是狄尔泰的诠释学,都陷入了一种困境:把对“文本”的理解置于对在“文本”中表达自身的另一人的理解的法则之下。在这种诠释学中,理解活动“基本上仍然是心理学的,这是由于它不是把‘文本’所说的东西看作最终的解释,而是把在该‘文本’中表达自身的某人看作最终的解释。同时,诠释学的对象不断地从‘文本’,从其意义和所指,移向在 ‘文本’中被表达的生活。”[13](P419)这样,作者的意图和情感成了理解和解释的重 心。而要摆脱这种困境,就必须把理解和解释的重心从对隐在的主观世界的情感性研究 转移到作品本身的意义和所指对象上来。而在从认识论到本体论的诠释学转向中,海德 格尔完全切断了理解和解释与作者之间的联系,把理解者和解释者的历史性凸显出来, 使之成为理解与解释的重心。他指出,在《存在与时间》中理解的问题完全摆脱了与其 他个人交流的问题,因为按照海德格尔的思路,本体论问题的基础应当在与世界的关系 中而不是在与他人的关系的领域中去寻找。对海德格尔来说,理解文本并不是去把握其 中呆滞的意义,而是要借此揭露由该文本所指示的存在的可能性。于是,文本自身的重 要性被从另外一种途径唾弃了。
  基于上述认识,利科尔把“文本”作为理解和解释的重心,建构起了自己的“文本中心论”诠释学理论体系。首先,利科尔对诠释学作了新的定义。他指出:“诠释学是关于与‘文本’(Text)的解释相关联的理解程序的理论。”[13](P409)在这一定义中,我们可以发现:第一,“文本”与“解释”、“理解”一起被当成了利科尔诠释学的核心概念;第二,方法论在利科尔的诠释学中受到了特别的重视。这一方面反映出利科尔对以往方法论诠释学过分追寻作者原意而忽略文本自身含义的倾向心存不满,另一方面也表明利科尔对本体论诠释学弃绝方法论的做法并不赞同。
  其次,利科尔把文本界定为“任何由书写所固定下来的任何话语”,并与“作为口语形式出现的话语”区分开来。[14](P148)按照利科尔的分析,文本和口语形式的话语相比,至少包含以下特征:其一,永恒性。口语通常是转瞬即逝的,而文本却因为书写的固定而获得了某种永恒性。其二,简化性。口语通常与言说者的声音、姿态、现场气氛等情境因素相关,具有丰富性的特征,而文本却无法真实地再现这类因素,在对作者原意和事件的表达上具有简化性。其三,意义的不确定性。口语是由言说者针对特定的倾听对象或对话者发出的,其语境也是特定的,因此口语的意义一般是确定的,然而文本由于书写的固定而被简化,解除了本有的语境关系,个别的针对性的话语成了一般的普泛的文本,其意义也就变得不确定了。因为文本的意义总是和特定的语境联系在一起的,而文本的语境是有待于重新建立的,其意义当然也就只是一种无限的意义可能性,尚需要在重新建立的语境中才能确立。
  再次,为了强化文本的自主性,利科尔推进了伽达默尔的“距离”理论。在一般诠释学中,“距离”被看作达成正确理解的障碍而遭到流放,而伽达默尔则为“距离”作了理论平反,认为它是理解得以进行的基本条件,是理解过程中的建设性和生产性因素。利科尔也主张把距离看作生产性因素,认为人们正是在距离中并通过距离展开交流的。他分析了四种距离化形式:a)话语和话语所表达的事件之间的距离,尤其是被书写固定下来的话语即文本与所表达的事件之间的距离。事件原本是属于对象性的存在,但在话语中却与言说者或作者联系在一起,并通过表达而获得了一种对事件本身的超越性。b)作为作品的文本与它的作者之间的距离。文本因为脱离了作者创作时的特定语境,获得了一种自主性,从而使得文本的意义与作者的主观意图不尽一致。c)文本语境与日常口语语境之间的距离。文本脱离了口语形式的话语中特定的对话关系,作者和读者不再像对话者那样处于共同的时空关系中,而是由对话关系中特定的语境转化成一种待决的语境,一种有待于在不断变化的文本解读关系中重新建立的语境。d)文本意义与话语的直指指称之间的距离。日常话语的指称受到对话双方所处的言谈情境(包括特定的环境、手势、表情等)的直接限制,通常具有较为确定的含义,而以书写形式固定下来的文本却逸离了特定的言谈情境,摆脱了直接指称的限制,它的意义也从既定的对话关系中释放出来,转化成了一种有待于实现的可能性,并因此具有了不确定性。
  最后,利科尔得出结论说,文本本身才应该是诠释学关注的主题,借助于对文本的关注可以克服先前两种诠释学路向的弊端。他指出:“因为,如果诠释学的主要关注不是揭示隐藏在文本之后的意图,而是展示文本面前的世界,那么真正的自我理解正如海德格尔和伽达默尔所想说的,乃是某种可以由‘文本的内容’所指导的东西。与文本世界的关系取代了与作者的主观性的关系,同时读者的主观性问题也被取代了。”[15](P467)这样,不仅真正属于文本自身的客观性得到了尊重,同时,读者的主观性也得到了充分的发挥。
  充分认识利科尔的“文本中心论”思想的积极意义是十分重要的,因为它为推进诠释学的发展作出了建设性的尝试,也提供了有益的启迪。
  诠释学意义上的理解涉及到文本、作者和读者诸要素之间的多重关系,而文本作为作者和读者发生超时空联系的中介,实际上处于理解活动的中心。一方面,文本是作者表达自己意图的媒介,是一种在一定程度上寄托着作者主观心理期待的客观化作品;另一方面,文本又是读者理解活动指向的对象,正是通过对文本的解读,读者才得以实现自身历史性与作者历史性之间的超时空交接,让有关过去的真理融入到现时态生活之中,创生出文本的当代意义。离开了文本这个“作品”,作者无从表达自身对生活的体验,也无从寄托自身的主观心理期待;同样,离开了文本这个“对象”,读者的理解活动也无从展开,当然也就谈不上什么文本的当代意义的创生了。所以,文本的形成是作者主观意图赖以表达的客观化方式,文本的解读则是文本意义得以生成的必要前提,在作者 、文本和读者三者关系的展开中实现的理解活动是围绕着“文本”这个中心的。在这层 意义上看,“文本中心论”是言之有据的。
  同时,从“文本中心论”出发,强化文本在理解中的中心地位,我们就可能克服以往的“作者中心论”和“读者中心论”的片面性,进一步完善诠释学理论。强化文本的中心地位,有利于实现理解问题上本体论视角和认识论视角的统一,使诠释学的理解理论 更趋全面和完善;有助于克服以往“读者中心论”的相对主义和主观主义弊端;有助于 克服“作者中心论”的绝对客观主义弊端。
  总体而言,“文本中心论”为实现理解问题上绝对性和相对性、客观性和主观性的辩证统一提供了依据。从“文本中心论”的思路来看,作者、文本、读者三者之间的关系以“文本”为中心实现了两个环节上的主观性与客观性之统一:在文本的形成环节,作者意图的主观性和文本含义的客观性之统一;在文本的解读环节,文本含义的客观性和读者视界的主观性之统一。作者和读者这两种主体性的存在物借助于文本的媒介作用而相互连接和沟通,传统得到延续,历史得到发展。
  收稿日期:2003-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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