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在线查询网 > 在线论文查询 > 安徽滁州市粮食流通体制改革近况与难点

安徽滁州市粮食流通体制改革近况与难点_在线论文查询


安徽滁州市粮食流通体制改革近况与难点滁州市是安徽省的商品粮基地之一,目前滁州市的粮食商品率超过50%,每年可提供的商品粮数量大约占安徽全省商品粮总量的1/4。因此,在目前所进行的新一轮粮食流通体制的改革中,无论是在安徽还是在全国,滁州市都具有比较典型的意义。最近,我们在滁州市及其所属的来安县、明光市进行了调研,获得许多第一手的材料。下面我们结合这些材料,就滁州市正在进行改革的主要措施和进展情况,目前存在的问题,作一些分析。
  一、1998年以来粮食流通的情况和问题
  (一)国有粮食企业库存增加,亏损严重
  滁州市国有粮食企业自1998年5月以来,严格执行国务院有关粮食政策,以保护价敞开收购农民交售的粮食。滁州市的粮食作物以稻谷、小麦为主,稻谷占粮食总产量的60%,小麦占25%。以稻谷为例,1998~2000年每年收购量均占总产量的50%上下,2001年更高,大约为3/4。2002年预计将占2/3。应该说,农民生产的粮食除自食部分以外,基本上由国有粮食企业收购了。近几年滁州市粮食保护价一般高于市场价在0.10元/公斤左右。以此计算,每年收购100多万吨粮食,农民可从中获利上亿元。当然,由于中间环节存在流失,农民实际获利并没有那么多。通过以保护价敞开收购粮食,农民的利益虽然获得一定的保护,但是粮食销售情况却不尽如人意,除1999年和2000年比较好外,其余年份销售比例均在56%至73%之间。

表1  滁州市国有粮食企业1997~2002年稻谷购销情况(单位:万吨)  项目/年份  1997年  1998年  1999年  2000年  2001年  2002年  
产量  208.5  225  213.5  200.4  153.9  186.9  
收购量  119.3  109.01  97.26  108.14  119.97  125预计  
收购/产量  57.2%  48.4%  45.6%  54.0%  78.0%  66.9%  
销售量  68.65  79.03  108  105.23  68.17  79.8  
销售/收购  57.5%  72.5%  111.0%  97.3  56.8%  63.8%  

  粮食的收购和销售是一个动态过程,2002年的销售量和销售比例还会增加。但从1997~2002年收购量和销售量的累计来看,至少有近170万吨粮食未能销售。据介绍,滁州市1994年库存粮食最高时在100万吨左右,而2001年库存水平最高时曾经达到200多万吨。相当于两年的收购量。在粮食市场价格持续走低的情况下,库存粮食无法实现顺价销售,贷款也就不能及时归还,企业还要负担贷款利息(超储利息支出一般占超储库存费用总额的60%以上)和部分粮食保管费用(保管国家给予的保管费用不足使用,特别是部分露天存放的粮食费用更高),而且粮食存放时间超过3年,还有陈化问题;粮食一旦陈化处理,损失更加严重。从滁州市提供的数据看,国有粮食企业1997年出现亏损,而1998年亏损比1997年增加1倍多,2001年亏损相当于1997年的3倍,数额高达19亿元多。亏损额远远高于农民因保护价获得的好处。

表2  滁州市国有粮食企业1994~2001年资产负债情况(单位:万元)  年份/项目  资产  负债  权益  
1994年  336397  301538  31859  
1995年  415066  379002  36064  
1996年  521813  499593  22220  
1997年  575874  640880  -65006  
1998年  536802  673130  -136328  
1999年  533624  682521  -148897  
2000年  555150  697736  -142586  
2001年  562183  757978  -195795  

  在粮食加工方面,国有粮食企业的市场份额不高。其主要原因在于实行资金封闭运行后,主副营业务分开,加工企业在帐务、资金方面独立核算,企业要自行贷款。但是加工企业一般负债率都很高,低的也有达80~90%,高的达100%、200%,甚至300%。因此,从银行贷款极为困难,很难独立收购粮食,而直接从购销企业进粮加工,基本无利可图。此外,由于粮食加工品种供求脱节,无法满足城镇居民的大米需求,居民日常大米消费大多在超市、集贸市场、个体米店购买,因此只能保留和维持少量面粉加工企业。
  国有粮食企业在岗职工工资在500~800元/月,2002年拖欠工资现象比较普遍。但人员总数近几年一直在增加,1997年滁州市国有粮食系统(包括主、副营)职工总数为19933人,到2001年增加到20325人,增加了将近2%。
  (二)粮食风险基金开支庞大
  由于粮食企业1998年以来亏损,主要是政策性亏损,不应该完全由企业承担,而且企业也承担不起。因此滁州市从粮食风险基金中给予企业补贴。
  补贴的数额以明光市为例,1998年粮食风险基金补贴的范围是,对超储库存粮食的利息费用据实补贴。超储库存是以平均商品粮食库存减去合理周转库存。利息补贴按粮食收购贷款1年期利率计算,费用按超储库存原粮每公斤每年0.06元补贴。补贴是逐季拨补,年终清算。1998年对该市的超储补贴为1606万元。
  1999~2001年实行粮食风险基金基数包干,一定3年。明光市粮食风险基金包干基数为每年2928万元,基数包干,节余留用,超支自补。补贴的范围标准方式同上。3年的基金包干数全部拨补到位,共节余1119万元。
  2002年调整了粮食风险基金基数、补贴范围和标准,明光市包干基数调减为2233万元。范围是所有商品粮食库存(包括合理周转库存),标准是利息按粮食贷款利率,费用补贴中,储存费用按商品原粮每公斤每年0.02元补贴,销售费用按商品粮实际销售量每公斤0.06元补贴。到2002年9月底已补1202万元。
  来安县情况也大体相当,每年获得的粮食风险基金也有2000多万。尽管获得大量补贴,仍然改变不了国有粮食企业亏损的局面。来安县1998~2002年9月累计亏损1.2187亿元,明光市同期累计亏损1.4594亿元。
  二、目前的改革措施和进展情况
  在新一轮粮食流通体制改革中,安徽省滁州市起步比较晚,和沿海发达地区无法相比,就是与同为产粮大省的江西相比,进展也慢了半拍。但是,滁州市的改革也有自己的特点。
  (一)国有粮食企业迈出减员增效第一步
  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是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主要内容。安徽省提出在改革中解决粮食企业的“三老”(老人、老帐、老粮)、“三多”(企业亏损多、不良资产多、机构人员多)、“三旧”(思想观念陈旧、经营机制陈旧、管理模式陈旧)。根据国务院(2001)28号文件和安徽本省情况,安徽省政府2002年制定了8号文件,提出减员的“五个一批”:
  1.自愿解除一批。本着“政策公开、职工自愿、企业自主、规范操作”的原则,鼓励职工自愿申请解除劳动关系,在经济补偿上一次性到位。
  2.择优聘用一批。录取先申请、后竞聘、再重新签定劳动合同的办法,实行竞争上岗、择优聘用,在本企业现有职工中重新聘用一批。
  3.内部退养一批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职工,一律实行企业内部退养,由企业发放生活费(月标准:156元+2元×工龄),并按规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费,待达到退休年龄时正式办理退休手续。
  4.协议保留一批对不符合内退条件,年龄偏大(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或工龄较长(男满30年以上、女满20年以上)的职工,可以实现协议保留养老保险关系,由企业发放生活补助费,待达到内退年龄时,办理内退手续,享受内退人员待遇。也可以自愿申请解除劳动关系,不允许竞争上岗(在岗的企业领导、重要技术骨干除外)。
  5.逐步脱钩一批对既没有自愿申请解除劳动关系、又没有竞争上岗,既不符合内退条件、又不符合协保条件的人员,实行逐步脱钩的办法,允许其在一至两年时间内寻找新的就业门路,暂由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费,于2002年6月停发基本生活费。若达到协保条件的,也允许其在一至两年时间内实行协保;两年时间后(2004年5月31日后),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对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实行“基数加工龄”的办法给予经济补偿。凡是在这次改革中精简的人员,安徽省政府按每人5000元一次性拨给。来安县和明光市均按照文件精神正在进行改革。来安县粮食系统1997年职工总数3048人,到这次改革前增加到3248人(含已离退休398人,在册2850人),增长6.7%。改革后,截止2002年10月中旬,自愿解除劳动关系的有1287人,占在册职工总数的约45%,择优聘用933人,占约33%,内部退养219人,协议保留300人,逐步脱钩111人。从人数上看,改革后在岗人员减少2/3。今后所有人员采取一年一定,一年一聘,实现干部能上能下,职工能进能出,收入能高能低。
  来安县已经为安置人员花费1200多万元,其中省里已拨给460万元(每人5000元),资产变卖200多万元,相互拆保200多万元,择优聘用者所交的风险金300多万元,也被用于安置费。尽管如此,要按照“五个一批”的要求安置全部相关人员,仍有数百万元的费用缺口。
  来安县在减员工作进度上,处于全省领先。而明光市最近刚起草拟定了《明光市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实施方案》,努力争取在今年底、明年初实施改革。尽管如此,减员仅仅解决了粮食企业的人员问题。下一步改革,还要解决涉及“三老”、“三多”、“三旧”的大量问题,其中重点是国有粮食企业的亏损挂帐和超量库存,而未来发展的关键问题是创新企业机制。
  来安县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原按保护价收购的库存粮食进行清仓查库、审计核实,锁定数量,新老划断。对审计核实后的“老库存”制定销售处理计划,加大促销力度,争取在一至两年的时间内销售处理完。按政策规定,“老库存”仍享受粮食风险基金补贴。
  (二)个体户、私营企业以及粮食市场发育情况
  明光市在1998年的九、十月间,工商局系统出动13个所的人员1000多人次,车辆100多台次,连续工作一个多月,不分昼夜和节假日,共没收非法收购的粮食28万多公斤,罚没款3万多元。
  与此同时,通过对粮食批发企业的检查,取消了62户批发企业,重新登记了13户粮食附营业务。对部分不符合规定的粮食经营户进行经营范围变更,418户粮食经营户中的139户进行变更;25户经营粮食的私营企业中的8户进行变更。
  这样一来,从事粮食经营的个体户和私营企业,一时难免伤了元气,市场份额大为减少。但是,国有粮食企业不可能完全一统天下,在集中检查过后,个体户和私营企业又暗地里卷土重来。
  2000年3月,明光市工商局又一次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再次出动人员300人次,车辆100余台次。检查粮食加工企业240户,粮食经营单位570户,取缔无照经营120户,办理营业执照、变更443户。查处非法收购粮食案件15起,没收粮食12万公斤,罚没款7万多元。
  从2002年1月1日起,安徽省实行粮食收购许可管理,改由粮食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粮食收购许可证,然后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和经营范围变更事宜。这样一来,个体户、私营企业进入粮食流通领域已无障碍,但是经营资格的审查,却变得有些形同虚设,新进入者良莠不齐。从2002年夏秋两季情况看,个体户、私营企业还未在诚信方面获得农民的认可,大多数农民仍然将粮食卖给国有粮食企业。
  目前,滁州市国有粮食企业在购销方面还占据市场主要份额。与此同时,粮食市场的发育,也没有实质性进展。1999年明光市粮食局组建了粮食批发交易市场,由于各项配套政策及资金没有及时到位,批发市场始终处于停滞状态。来安县情况也类似。实际上,整个滁州市都没有专业的粮食批发市场和零售市场。粮食的零售一般只在农贸市场保留一席之地。因此,随着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深入,应该适应当地的情况和需要,加快形成并发展专业粮食批发和零售市场。
  滁州市靠近江苏,不少县市距离南京比距离本省省会合肥还要近,江苏又比安徽发达,滁州市的粮食销往江苏南京,在成本上本来应该比江苏本省粮食更有竞争力。但是,以保护价收购的粮食在市场上没有价格竞争优势。因此,国有粮食企业在吃了10多年政策饭之后,要适应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还有待时日。
  (三)逐步实行对农民的直接补贴
  为了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促进国有粮食企业改革与发展,在减轻国家财政负担的同时保护农民利益,促进农业结构调整,稳定和增加农民收入,来安县在安徽省内成为首先开展粮食补贴方式改革的试点县之一。在放开粮食收购价格,放开粮食收购市场的前提下,将国家按保护价敞开收购农民余粮给农民的间接补贴,变为给农民直接补贴,取消收购新粮的风险基金补贴。同时,按照“以销定贷、以效定贷”的原则,农发行提供收购贷款,资金实行封闭运行。
  来安县以近4年全县保护价粮食平均收购量为基础,确定享受补贴的商品粮总量为1.6189亿公斤。保护价减去市场价为补贴差价,经安徽省确定差价为0.11元/公斤,这样全县由省财政获得的补贴总额是1780.79万元。
  在农村税费改革中,来安县核定的全县计税粮食常产为3.4674亿公斤,商品率为45.5%,全县统一;补贴总额1780.79万元,每公斤商品粮给农民的补贴为0.11元,全县统一。各乡、村、组、户分别按税费改革中确定的各自计税常产,乘以全县统一的商品率(45.5%),再乘以全县统一的补贴率(0.11元),就得到各自享受的补贴数额。
  对农民直接补贴的资金,由县财政在农发行设立专户,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保证兑现,确保资金落实到农民手中。给农民的补贴资金只允许抵交农业税,不得抵交其他任何费用;抵交农业税的补贴资金直接划入金库,严禁挤占、截留、挪用。
  来安县政府统一印制《粮食补贴分户清册》、《粮食补贴花名册》和《粮食补贴通知书》。各乡镇按照上述办法,编制《粮食补贴分户清册》,张榜公布到村民组,接受群众监督无异议后,上报县财政局审批备案。乡财政所再根据《粮食补贴分户清册》填制《粮食补贴通知书》和《粮食补贴花名册》。领取补贴时,由农户在《粮食补贴花名册》上签字盖章。
  直接补贴实行以来,总体情况良好,来安县农民都说历史上第一次从政府直接领到钱,感受非同一般。尽管来安全县10多万农户,平均计算每户大约只得到150元。
  不过,由于将补贴直接发给农民,国有粮食企业的收购价基本与市场价相同,而周边县仍实行保护价,价格高于来安县,有部分农民在获得补贴后,又将粮食卖到外县,变相获得两份好处,本县粮食企业收购的粮食有所减少,大约是上年同期的一半左右。
  三、进一步推动粮食流通体制改革
  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应该在保证粮食安全的前提下稳步推进,尽可能避免粮食价格的剧烈波动。
  (一)保持合理的粮食储备量
  最近几年,我国城镇居民的恩格尔系数下降很快,2001年粮食消费支出平均仅有188元,只占消费总支出的3.5%。因此,粮食价格波动对城镇居民生活的影响已经很小。在这种形势下,国家粮食储备的主要作用,应该是保证救灾等救济用粮,以及应对其他不测之需。粮价过高时城镇低收入者用粮,主要应由各省市区自行解决。因此,国家储备的数量显然可以大为减少。各省市区也应该根据各自相应的情况,建立必要的储备。在确定合理的粮食储备量后,应该着手处理超量库存粮食,将粮食变现后的部分资金作为企业改制的成本,以提高企业处理粮食的积极性,避免变现过程中的资金流失。
  (二)国有粮食企业要彻底改革
  国有粮食企业的改革,精简人员是相对容易的事情。尽管精简人员需要大量资金,按照滁州市的初步匡算,每人按1.5万元计算,2万多人,按最终择优聘用1/3,安置人员将有1.4万多人,费用将达2亿多元。企业毕竟还有资产和大量库存粮食可以变现,省里还有每人5000元的安置费用。困难的是处理亏损挂帐以及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对于国有粮食企业历年的亏损挂帐,要区别情况逐步处理。对由于执行各项粮食政策造成的亏损,中央应该和各省市区分别协商,各自承担一定的比例。只有解决了历史遗留问题,不留包袱,才能避免今后节外生枝。建议在全国进行粮食审计,然后就历年亏损挂帐提出解决办法。改革后的粮食企业,决不能允许再出现亏损挂帐,而只能由企业自己承担盈亏。
  按照现代企业制度改革,单靠企业现有干部职工难以实现。因此,有必要通过股份制改造,吸收社会因素介入,才能搞活粮食企业。
  (三)农发行也要进行改革
  在国有粮食企业改革的同时,农发行也要进行相应的改革。以往,不管企业盈亏如何,农发行旱涝保收。现在,企业走向市场,农发行在企业贷款、效益评估等方面,要有新的标准。“以销定贷、以效定贷”从原则上讲是对的,但是,粮食的购销并非同步进行,如何考核,要有新的切实可行的办法,因此,农发行应该根据企业的实际经营状况,更好得掌握贷款发放和回收的时机,协助企业提高效益。
  (四)直接补贴有待完善
  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将原来效率不高的间接补贴以现金直接发给农民,从试点情况看是可行的。实行直接补贴还有助于以市场价格真实反映粮食供求关系,促使农民调整种植结构。同时,直接补贴还将促进国有粮食企业的改革,减少粮食库存,减少粮食风险基金支出。
  从改革试点县情况看,采取直接补贴,应该全省统一实行,并且与周边省份大体衔接,才有利于粮食的流通。否则,试点县的粮价偏低,正常的流通会受到干扰。
  此外,为了更好地发挥直接补贴的效益,在具体措施上有待完善。直接补贴实际上是对向国家交售粮食的农民的补贴,目前全县以统一商品率计算补贴额,确实简便易行。但是,实际出售商品粮多的农户会吃亏。今后如果正式实施,促进农业种植结构调整之后,少种甚至不种粮食的农户和仍以种粮为主的农户,以相同的商品率一样拿补贴,其不公平性就更显而易见。直接补贴是在粮价偏低时采取的措施,粮价走高时是否继续实行?目前以保护价与市场价的价差作为补贴率,今后如何确定补贴率?这些都是有待进一步考虑完善的问题。




金融论文